随着"交易即开票"在成品油零售等领域推广,部分小规模纳税人产生疑虑:全量自动开票会不会导致无法享受增值税减免?
对此,税务专家明确回应:现行增值税优惠判定标准以纳税人全部当期销售收入为核心依据,与开票频次、开票模式不直接挂钩。按照政策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季度销售额30万元以下)可免征增值税,超出对应标准再按规定征收率计税。合规经营的小规模商户即便每一笔交易均自动生成发票,只要销售额符合政策门槛,依旧可正常享受免税、减税优惠。
同时需要注意:纳税人增值税计税依据为当期全部实际销售收入,开票收入仅为营收组成部分,未开票收入同样属于应税收入,依法必须如实申报纳税。
从合规角度看,依托"交易即开票"完整归集全部经营收入,企业能够主动消除账外经营、收入漏报带来的稽查风险,从长远看大幅降低涉税违法成本。
专家表示,"交易即开票"实现了交易流、资金流、发票流的"三流合一",是"以数治税"时代不可逆转的方向。对企业而言,这是用最低合规成本实现税务健康的数字化工具。
需要提醒的是,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三条规定,为纳税人非法提供发票等方便,导致未缴、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没收违法所得外,可处未缴、少缴税款1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