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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动态

《经营主体登记文书规范(2026年版)》发布:新增股东出资期限采集、实名确认表格

2026-09-07 · 快又好企服 · 3 阅读
市场监管总局以国市监注发〔2026〕5号印发新版文书规范与提交材料规范,落实新《公司法》要求,在出资期限采集、实名登记确认、迁移登记、中介代理管理等方面作出调整。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经营主体登记文书规范(2026年版)》和《经营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2026年版)》(国市监注发〔2026〕5号),持续推进经营主体登记标准化、规范化。

变化一:落实新修订《公司法》。针对注册资本认缴期限调整、公司治理完善等规定,在文书规范中增加采集股东出资期限信息,在材料规范中补充完善因股东失权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因弥补亏损减少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等业务材料。

变化二:规范实名登记确认程序。增加实名登记确认表格,记录申请人确认身份和登记业务关联性、一致性的情况,防范虚假冒名登记行为;同时将身份证件号码、住所、移动电话等敏感信息在登记文书中单独列页,加强个人信息保护。

变化三:优化迁移登记程序。经营主体向迁入地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迁入登记档案,无需在迁出地重复提出申请,由迁入地向迁出地登记机关发送调档函,不再由经营主体往返办理。

变化四:加强中介代理机构和人员管理。要求中介机构及人员表明代理身份,增加信息采集项目,完善信用承诺内容,强化法律责任告知。

变化五:优化线上登记信息存储归档方式,强化电子签名等技术应用,精简登记机关审核文书,适用于各类经营主体的登记、备案业务。

来源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本文政策口径与数据综合自上述官方公开渠道,仅供参考;具体办理口径、所需材料与时间节点,请以主管机关正式文件或窗口答复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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