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小规模纳税人季度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标准是多少?季度销售额刚好达到标准能不能享受免税?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标准为:以一个月为一个计税期间的,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一个季度为一个计税期间的,季度销售额30万元。上述起征点不含本数。因此,季度不含税销售额正好30万元的,不能享受增值税免税优惠。
此外,小规模纳税人按规定以扣除相关价款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或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相关价款后计算应纳税额的,以扣除后的不含税余额适用起征点标准。
问:小型微利企业在企业所得税方面有什么现行优惠?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享受前提是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三个条件: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提示:符合条件的企业在预缴申报时即可享受,无需另行审批,但需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条件并留存备查资料。